[主持人]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是这样的:保荐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报送募集说明书和发行申请文件,保荐人应当对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内容进行尽职调查,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里使用了相关责任人的概念,且不要求保荐代表人签字。 [2007-09-12 17:27:56]
[网友周末文章]这样安排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意味着保荐制度会有什么变化?[2007-09-12 17:28:24]
[屠光绍]应该说这位网友非常细心,也看到了一个虽然细微,但是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我先讲一下保荐制,实行保荐制也算是公司债试点里面的一个亮点,或者说是一个特点。大家知道保荐制实际上是我们在几年前引入到股票的发行中的,通过这几年的情况来看保荐制的实行使中介机构更多地承担起社会中介的责任,同时促进了公司规范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事实证明保荐制的效果是好的,作用也是积极的。这次在公司债发行中也引入了保荐制,这有利于公司债的试点,在试点过程以及下一步的发展过程当中能够使中介机构更好地承担他们的责任,有利于公司债市场的规范。[2007-09-12 17:29:03]
[屠光绍]但是,确实我们在这次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对于保荐人的操作方法和股票的操作方法有所不同,主要是从证券公司的现实考虑,我们知道在证券公司有不同的部门,现在大部分的证券公司的保荐人主要是在投行部,这个投行部主要是做股票发行的。公司债在很多公司里面都是归在固定收益部,目前大部分保荐人在大部分证券公司里面都是在投行部里面,固定收益部当中一般没有配备专门的保荐的人员。如果只是简单地硬套发行股票保荐人到公司债的保荐制度里面来,可能会对保荐人的工作带来一定的不便。所以我们就在公司债的试点当中做了这样一个安排。虽然也实行保荐制度,但是我们不要求像发行股票一样由保荐人直接签字,这也是我们过渡的安排。刚才我也谈到了保荐制是一个好的办法,但是在公司债试点的时候,我们考虑到公司债的具体情况做了一个临时的调整,但是我们希望随着将来公司债试点的不断启动和发展,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保荐人来到固定收益部或者公司做好保荐人的培训和调整,能够适应下一步保荐制在公司债试点当中的顺利实行。 [2007-09-12 17:31:38]
[网友 dajiamai]证监会在推出公司债券时完成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技术准备,听说上海证券交易所投巨资建设了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请介绍公司债券的最新交易平台建设情况?[2007-09-12 17:33:47]
[屠光绍]公司债市场不仅是简单地把公司债卖出去,公司债的投资人拿到公司债以后希望能够交易的时候非常方便的卖出去,同时想买的时候可以从二级市场非常方便买回来,这就是市场的流动性。所以我们推动公司债的时候既注意了一级市场的发行方式、条件及程序,同时我们也更注意搭建好二级市场的平台,这对公司债的试点和发行非常重要。所以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也都非常注意将来如果公司债选择在交易所市场交易他们如何更好地推行这个交易。为了在二级市场满足投资人的需要,他们花了一段时间搭建了新的电子交易平台,应该说这个电子交易平台根据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试运行的情况来看,除了在原有的交易系统之外又通过这个新的电子交易平台,为不同的投资人提供了新的交易平台和方式。这样就使不同的交易系统能够满足不同的投资人,为交易公司债券提供了便利。除此之外,我们想将来还会在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方面,尤其是降低交易成本以及费用方面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我们的二级市场能够很好地配合,为投资人提供更方便、高效同时成本更低的交易系统。[2007-09-12 17:34:26]
[网友西贝88]债券持有人如何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不尽职”的民事责任? [2007-09-12 17:36:18]
[屠光绍]应该说这次在《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当中我们大大推进了市场化的进程。但是我们认为只有这点还不够,一方面要推进市场化的进程,但是另一方面也要强调怎么样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所以我们在试点办法当中做了一个制度的安排,就是建立起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制度。也就是说通过这个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制度安排,使分散的、小的债权人的要求通过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制度安排可以更好地得到实现。目前,因为还是处在试点阶段,所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如何行使他的职能,怎么样行使他的职能,怎么样通过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制度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还是要通过试点完善。我们现在还是想通过发行公司债的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债的需要做一些这方面的协议以及制度安排,我想他们会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需要。将来形成这个协议以后债权人可以通过协议看债券受托管理人是否履行了这个协议,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评判或者评估债券受托管理人是否履行了这个协议。 [2007-09-12 17: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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