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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买交强险合法不划算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10日 15:43
    三车连环追尾,车辆损失大大超过交强险最高物损赔偿限额

    只买交强险合法不划算

    黄金周期间,深圳出现由于肇事车辆只买交强险,车主可能需要自掏腰包3000多元的案件。保险专业人士提醒车主,仅买交强险保障太低,最好再补充购买商业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把握升浪起点现在机构底部建仓名单

    只买交强险自赔3000元

    10月1日上午,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接到一起报案,3辆车在笋岗与上步路口发生连环追尾。一台未上牌的别克商务车,遇红灯刹车不及撞到了前面的别克凯悦右尾部,别克凯悦受冲撞后,又撞到了前面等红灯的别克赛欧的左尾部。

    3辆车中,最前面的别克赛欧投保了平安保险,后两部车在太平洋产险投保。3辆车均购买了交强险。两个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一致认定,最后一辆车负全责。受伤车拆检定损结果是,别克赛欧车损失1709元,中间的别克凯悦损失1756元,负全责的车辆由于急于出游,没有定损即刻离开。保险公司初步判定,其损失超过2000元。

    按照交强险的规定,承保负全责别克商务车的太平洋保险,只能给前面两辆车合计赔偿2000元。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太平洋产险深圳分公司理赔员柳洋告诉记者,这个案子最大问题是负全责的别克商务车只买了交强险,这样前面两个受损车辆剩余的1464元维修费,就得由其支付。按照交强险的规定,无责方也应向有责方赔偿400元,即便如此,负全责的车主,由于没有购买车损险,自己约2000元的车辆损失扣除400元后,还要自掏腰包1600多元,一次事故,车主要花3000多元,损失较大。

    交强险时代有责任逃不了

    据了解,上述案件现在还未结案。因为负全责车主尚未归来。保险专业人士表示,交强险正式实施后,第三者利益可以得到较好保障。因为交强险每次出险记录全部上网,如果车主不履行第三者责任,案件就无法了结。有未结案在身的车子也无法通过年检。

    出险必须先报案

    此案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提醒大家。据介绍,该案件发生后,当时仅有负全责的最后一辆车主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前面两辆车均未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在案件处理中,由于前面车辆没有报案,交强险规定的无责赔偿款等于事出无由。

    记者昨天就此案采访了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有关负责人,他提醒车主一定注意补充购买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一旦出险,首先要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