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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转型:助推基金管理规模 四类机构享盛宴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09月29日 09:26
 

    从管理收入来看,企业年金限期转型受益最多的是投资管理人,在15家投资管理人中,基金公司占据其中的9家。在已经公布的规范运作企业年金计划中,基金公司明显领先于其他投资管理人机构,基金公司已经有超过20个大型企业集团的企业年金计划进入投资阶段。因此,基金公司有望成为企业年金限期改制中受益最大的一类机构投资者。

    某基金公司企业年金负责人表示,企业年金限期转型给基金公司拓展企业年金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基金公司已经开始投入力量研究和跟踪原有企业年金改制进程,特别是明年第一季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即将发布的企业年金过渡期指导意见。

    企业年金助推基金管理规模    

    企业年金业务被认为是推动基金管理总规模进一步扩张的核心业务。

    相对于公募开放式基金业务,企业年金业务初始阶段对基金公司的贡献可能不如新发基金。去年8月份9家基金公司获得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至今,基金公司已经签约的企业年金计划为20多个。单从管理规模来看,所有基金公司现阶段合计的企业年金管理规模只有20亿元左右,小于一只普通开放式基金新发规模。

    然而,新基金成立之后大都面临长时间持续净赎回,而企业年金业务却是细水长流,源源不断地给基金公司带来增量资金。今日有1亿元的企业年金计划签约,十年之后这家公司的企业年金可能是5亿元或者10亿元。基金公司纷纷把企业年金看成战略性业务,正是因为看好了企业年金的长期发展。

    从整个基金业管理资金规模来看,2004年上半年基金发行第一次“井喷”之后,基金管理总规模增长速度明显放慢。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基金管理规模出现增长停滞现象,管理总规模一直维持在5000亿元上下,新发基金成立后持续的大规模净赎回困扰着基金公司提高管理规模。

    就在各家基金公司大力推广企业年金业务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原有的企业年金计划在2007年年底之前完成规范化转型,这为基金公司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环境。

    原有的企业年金计划成为了等待基金公司挖掘的“金矿”,在2004年之前建立企业年金的公司大多是实力雄厚,企业年金未来发展规模巨大的优质资源。本次需要转型的企业年金计划的规模为680亿元,但企业年金发展潜力可以达到数千亿,一旦获得了实力雄厚企业的信任,基金公司企业年金业务将推动基金管理总规模迅速扩张。在未来基金业务格局中,企业年金也会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企业年金近3年发展历程    

    2004年1月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文),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基本条件、决策程序、资金来源、管理办法、待遇给付、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运营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2004年2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文),对企业年金的治理结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市场服务主体行为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该文件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同时于20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奠定了我国当前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框架,标志着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企业年金制度。

    2004年9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的证券投资行为、托管人的托管行为、受托人的受托行为做出了进一步规定。

    2005年3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对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等4类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认定和市场准入做出了规定。

    2005年8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首批获得认定的37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名单,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为5家,账户管理人为11家,托管人为6家,投资管理人为15家,其中,9家基金公司入围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成为获得名额最多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机构。

    2006年3-4月,易方达基金和广东某国有企业集团、南方基金和马鞍山钢铁集团签订首批规划化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合同,标志着规范的企业年金正式进入投入运作阶段。

    2006年5月,由南方基金公司管理的马鞍山钢铁集团企业年金,由海富通基金公司管理的吉林亚泰集团企业年金相继进入股市,标志着规范运作的企业年金计划开始源源不断地向股市投入资金。

    2006年8月,在凯诺科技可转债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马鞍山钢铁企业年金和淮北矿业企业年金计划位列其中,规范的企业年金计划首次在证券市场公开信息中亮相。

    2006年9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劳社部令20号和23号前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要在2007年底之前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在过渡期内,合同到期的投资项目,要按劳社部23号令规定执行,不得再投向禁止的领域。标志着规模达到680亿元的企业年金大规模转型工作正式展开。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