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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益诉讼历经11年 交强险诉讼只是冰山一角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7月09日 07:30
许浩

    “我不是刁民”

    ——对话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丘建东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许浩

    在我国公益诉讼进程中,有一个名字常常被人提起,他就是福建省龙岩市法律工作者邱建东。1996年1月,邱建东以公用电话亭未执行原邮电部夜间长话收费半价规定而起诉福建龙岩市街头公用电话亭及邮电局,要求加倍索赔,索赔金额为 1.2元。这场“一块二”官司,打开了中国公益诉讼的序幕,同时邱建东也被人称为“中国公益诉讼第一人。”

    在过去的11年时间里,邱建东,每一到两年就会打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公益诉讼,甚至“从状告邮电局到状告最高人民法院”。

    不过,他说,他是一位没有取得律师资格的法律工作者。

    6月29日,《中国经济周刊》对丘建东进行了专访。

    “打官司是为打出一种理想”

    《中国经济周刊》:1996年,你提起的“一块二”官司揭开了公益诉讼的序幕,当初你为什么要打这场官司?据说你当时在福建省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任副局长,是这样吗?

    丘建东:是的,当时我在政府任职,此前我还做过法官和党校教师。1996年,是文革结束20周年,我想通过此案检验一下当时的法制环境,并以这种特殊的方式来进行一些思考。实际上,此案是我“十年磨一剑”式的作品。在此之前,我一直在寻找机会为社会进步作贡献。这个国家是我们大家的,人人都可以做康梁。作为知识分子,尤其是公共知识分子,应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推动社会的进步。1981年我从福建龙岩师专毕业。1983年,在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活动之际,我在福州发表《马克思主义关于防止社会公仆转变为社会主人的思想永放光芒》一文,1988年我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习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并在媒体发表了《改反革命罪为国事罪》一文。

    《中国经济周刊》:“一块二”官司对于你个人和中国的公益诉讼来说有什么影响和意义?

    丘建东:1996年1月4日上午,我把龙岩市邮电局(当时邮政电信尚未分家)及其附设代办公话亭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因未执行夜间长途电话半价优惠规定,多收0.60元长途电话费,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欺诈条款,加倍索赔人民币计1.2元,同时要求被告取下未载入半价规定的老标价牌子并换上新牌子,还要求被告就欺诈一事作赔礼道歉。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我撤诉了。

    但是7天之后,我再次叩响法院大门递诉状,诉求依旧,第二次起诉的理由是电话亭“涛声依旧”未整改。在当年春节放假前几天,法院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济日报》、福建电视台,还有《闽西日报》等都来现场采访。但是,我在庭上又撤诉了。

    “我的每个案子都是精心策划的”

    《中国经济周刊》:你打了这么多公益诉讼官司,但诉讼对象却是很少有重复的,这是为什么?

    丘建东:我的每个案子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每次我都会确定新的目标,选择新的角度,创造新的案例。我想做公益诉讼的领跑者,所以力求每次都不会重复。

    如果说“一块二”官司初起之时,人们还把批评的眼光聚焦于夜间长途电话半价等问题上。从此之后,公众的目光从电信领域转到邮政、航空、铁路、金融、保险、医疗、物业管理等更为广泛的领域,也就是说,维护个人权益正在实现由点到面的突破。

    《中国经济周刊》:你被称为“公益诉讼第一人”,你现在是律师吗?

    丘建东:由于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我不是律师,但我开办了一家法律事务所。现在年龄大了我也不想再考律师资格考试了(司法考试)。以前,因为没有律师资格,有人指责过我,我也为此感到深深的遗憾。但是,现在年龄大了对很多事情都看得开了,我觉得只要自己做的事情是在为公益诉讼事业作贡献,有没有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并不重要。

    《中国经济周刊》:你是不是只打公益诉讼类的官司?做公益诉讼对你代理其他收费的案件有什么影响?

    丘建东:不是,我每年至少要打一两个公益诉讼官司,其他的都是有商业性的。因为,我需要生存,需要养家糊口。我认为,这两者(打公益诉讼和商业性案件)并不矛盾,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我很难说是利大还是弊大。

    《中国经济周刊》:有人指责你喜欢做秀出风头,打公益诉讼案件是为了炒作,是为了出名,以便接到更多的案件,赚更多的钱?

    丘建东: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存在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你不能要求人家只说你的好话不说你的坏话。但是,我认为自己做公益诉讼和接受媒体采访,是思想上的张扬而不是做秀。通过媒体把我打公益官司的事情广而告之,这样会使得我做的事情具有轰动效应,这样才能引起上层、制度层面对它的关注,对它进行研究和思考,从而推动制度的进步。

    《中国经济周刊》:媒体称你为“公益诉讼第一人”,你是怎样评价自己的?

    丘建东:这些年以来,我获得了官方众多的褒奖,民间的赞美就更多了,这其中得益于政府方面的开明,得益于消协的大力扶植和栽培,又得益于新闻界的不断厚爱。但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非议也多,这些不同看法也并非没有道理。

    但是,我认为自己最大的贡献在于,我发现了问题去“以身试法”,我设计制造官司,不是意在提倡号召打官司。我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先行者,加速促进人们的观念的变革而已,广大消费者不一定会去学习我的行动模式,但是如果广大公民都从我的行动中得到某种启发,观念更新,这就是我最大的贡献。
 
来源:人民网-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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