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的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证监会表示,这次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奇见》 (国发2014号)有关“完善退市制度”要求的重要举措,改革目标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退市制度的重要政策目标,也是退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退市意见》要求在退市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另外,针对退市工作的特殊性,《退市意见》重点强调了退市中的信息披露、主动退市异议股东保护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违法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退市意见》对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贯彻执行规定内容,进一步落实退市工作责任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