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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规则征求意见

2015年01月08日 10:5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王辉上海报道

  在5年期国债期货于2013年9月16日推出并平稳运行近一年半之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月7日发布关于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同时公布《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征求意见稿)。各方对中金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规则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1月14日之前反馈至中金所。

  本着服务现货市场、促进功能发挥、注重风险控制的原则,借鉴海外市场和我国5年期国债期货的运行经验,中金所对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条款进行了充分论证,拟定了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实施细则。其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对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表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对合约交易的各环节进行规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细则》对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可交割国债、交割流程等交割业务进行规范。

  与上市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条款基本一致,拟上市的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计划以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长期国债作为标的,实行梯度保证金制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到期采用实物交割。

  分析人士表示,10年期利率是市场公认的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标杆利率,各类机构均有较为强烈的交易和避险需求。从国际经验看,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已推出以长、中、短期限国债期货为基础的产品体系,满足市场对不同期限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在我国,结合5年期国债期货实践经验,加快发展其他期限国债期货品种、建立完整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更加具有现实意义。本次中金所就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规则向各方征求意见之后,预计该品种将在不久之后正式推出。

  统计显示,5年期国债期货从2013年9月6日上市以来,市场的各项指标基本运行理性平稳。截至2014年11月30日,主力合约的平均日间波动幅度为0.15%,在2013年下半年以来债券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况下有效扮演了“避风港”的角色。与此同时,随着券商、私募以及基金等机构先后入市参与交易,国债期货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也开始有所显现。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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