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利A:关于调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2015年10月08日 07:52
来源:
CE.cn
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优先类基金份额(聚利 A )基金调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关于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优先类基金份额( 聚利A)约定 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 聚利 A 的 约定年
基准收益率 (单利) =1.3 ×5 年期国 债到期收益率, 其中, 5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取中央国
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对应的 5 年期国 债到期收
益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 聚利 A 每个季度初调整约定基准收益率,调整方法为取上季
度末最后 5 个工作日的五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乘以 1.3 ( 工作日是指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 鉴于2015 年第3 季 度最后 5 个 工作日的 5 年期国
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为 3.0916 %, 因此聚 利 A 2015 年第 4 季度约 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4.01908%(=1.3 ×3.0916 %) 。
特此公告。
泰 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8 日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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