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捷宁
见习记者 乔誌东
“截至2014年1月31日,证监会已受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58单,其中49单为正常审核,9单为审慎审核。”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8日表示。
2013年10月8日,分道制正式实施。张晓军指出,实施分道制,是证监会贯彻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的重要举措;是证监会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规范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
据了解,分道制审核是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建立标准化、差异化的并购重组审核制度。其中,对符合标准的并购重组申请,实行豁免审核或快速审核。
张晓军称,下一步,证监会将视实施进展情况,不断完善分道制方案,并根据有关部门确定的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动态调整支持的行业类型。